在/.看到的東西,荷蘭準備要針對所有的MP3隨身聽課稅,1G課3.28 euro,這樣60G就要多付196 euros,要課稅的原因是因為這些產品可以裝盜版的產品。這…會不會誇張了點?那這樣用iTunes買音樂的人不就變成了一種懲罰,要付兩次錢才能拿到你所想要的音樂?而且這樣的話不止MP3 Player,所有的storage media都該比照課稅了,因為都可以拿來裝盜版軟體。
如果真的這樣的話,到時候去荷蘭最好的伴手禮搞不好就變成一桶空白DVD片,3.28*4.5*100=1476 euro!!